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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制暴無展示編號
記協提覆核 
法官竟判警違人權法

2020.11.19 18:00 時事

自去年反修例黑暴掀起以來,警隊不但疲於奔命,而且常被黃友起底私隱不保。因應實際需要,部分執勤人員工作時沒有展示警察編號,卻因此遭到記協質疑,聯同多名市民入稟司法覆核警方的執法安排。

就此,高院法官周家明今日頒布判辭,指有關安排令投訴機制不完善,警察不展示編號屬違反《人權法》第三條。法官聲稱,他明白到警察對起底的憂慮,但這憂慮不可推翻維持一個適當調查系統的職責。

「監警制度也不符《人權法》」

周家明又認為,警察投訴課和監警會制度也未能滿足《人權法》要求,因投訴警察課屬警隊一部份,監警會雖是獨立機構但缺乏調查權力,也無權推翻投訴警察課的決定。

值得一提的是與記協攜手入稟JR的申請人,還包括宣誓辱國被DQ的港獨已完梁頌恆、去年在暴亂現場眼部中槍的教師楊子俊、陳基裘、魯湛思、陳恭信、吳康聯。當然也少不了長洲覆核王郭卓堅。

對於這宗JR,你有咩意見?

原圖:頭條日報圖片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daily/hk/774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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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
Eric Leung
這是否說「人權法」就可以凌駕任何監管制度或機構?既然如此,那監警會就沒有存在價值,省得那班黃絲政棍日日叫喧!另外,這又是否則面說明,任何監管組織因不符合「人權法」,就更加無需要施於法官身上?
20201120
Steve WU
what a rubbish judge!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