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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立會掟臭水案明提堂 朱凱廸 陳志全 許智峯被控「侵害人身罪」 最高可囚三年

2020.11.18 19:20 焦點

立法會早前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期間,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涉嫌會議廳中潑惡臭液體,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及《侵害人身條例》中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三人今早被捕後獲准保釋,案件明日下午2時30分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根據法例,「侵害人身罪」最高可判監禁3年。

原圖:無綫新聞資料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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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lan Lee
當呢班 PK 潑屎議員被判監後, 他們在監倉內的工作就是全職清潔所有...對..是包括所有監犯用的廁所! 我們是否應該: "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