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因涉嫌在議事廳內掟臭水搗亂,今早被警方拘捕(請按此重溫),所涉罪名包括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侵害人身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事到如今,朱凱廸仍不知反省,反而老羞成怒批評警方做法荒謬,同時低B抗議:「如果有人放屁臭到旁邊人士,都可以告侵害人身罪名。」簡直不知所云,請大家Share出去一齊畀嬲譴責!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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