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無業男子趙梓烽,於網上出售電槍及伸縮棍等武器,並以「有手足用伸縮棍打中國銀行」、「傳聞警察一分鐘可以瓜」、「邊個敢電警察?有機會上頭條」、「只賣畀學生,畀警察拘捕時用」說話等作招徠,被警方放蛇拘捕,控以無牌經營槍械及管有違禁武器兩罪。被告今日於庭上承認控罪,法官指案發持社會活動熾熱,被告出售的電槍威力達到6000伏特,如落入不法份子手上,難以想像後果有多嚴重,故判刑會以3年半和2年半作兩罪的量刑起點,扣除部分刑期之後,最終判被告監禁32個月。
判得好,違法售武害人不淺,入去慢慢踎!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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