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歲男子,於8月31日涉嫌於旺角非法堵路被警方拘捕,並在其身上搜出網媒《馬聞》的記者證。事後《馬聞》承認曾向有關人士發出一張一次性的臨時記者證,以及只適用於採訪馬鞍山區內事務,即男子所涉事件並不屬於《馬聞》授權範圍。日前,該男子因另涉1月11日晚上,長沙灣元州邨商場美心西餅店被刑毀級縱火案,第二次被警方拘捕。警方指,當日有多人衝入元州邨商場美心西餅,向店內投擲汽油彈,並以通渠水淋向店內貨架,一名顧客雙腳被濺中。該17歲男子涉嫌刑事毀壞、縱火和意圖造成他人身體嚴重傷害,警方就此案另追緝至少3人。
案件又關「記者」事,睇嚟香港真係好需要對傳媒嚴格規管,統一發記者證制度,先可以杜絕呢類事件。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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