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因轉載警員被起底資料,違禁制令而被控藐視法庭。她今日在庭上認罪,惟卻是緩刑收場,免卻牢獄之災(請按此重溫)。鄭主席在完成審訊後,在庭外見記者,她表示︰「我多謝法官接納我嘅道歉……相比起其他嘅兄弟姐妹,其他嘅手足呢,我呢個案件呢,可以話係微不足道。」
傍晚時分,警方亦就案件作出回應,強調鄭麗琼所犯的行為非常嚴重。對於網絡上的罪行,警方表明會嚴正執法,以維護秩序。
平日在議會上,口掛正義,大大聲聲針對警察,鄭麗琼是次雖以「繁忙而遺忘」作解釋,最終亦免繫獄,但違法是不爭事實,之後仲要死攬所謂「手足」?愛站道德高地的鄭麗琼,還有資格做議員嗎?
原圖︰港台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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