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帝山長水又遠的對中港官員進行制裁,國務院向國會提交首份《香港自治法》報告,指金融機構如果跟被制裁者進行交易,就會面對美帝的「制裁」。不過,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接受《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金融機構若跟從美國,對官員實行「制裁」,就違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為;以及第三十七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的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胡漢清指,所謂制裁是濫用一國兩制的空間,有計劃、有組織、有系統地打擊香港。他又指,美國現屆政府任期不多,但港區國安法則是長遠執行的法例。
金融機構是否甘冒違反國安法去聽令於霸權的制裁,可要自行作出選擇了!
原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20/10/16/HK20101600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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