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中五男生曾志健涉嫌與一批黑衣人圍毆警察,後被趕至救援的警員槍傷,他事後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曾志健聆訊前透露,同律師傾過後,「認罪係最好嘅決定」。案件押後至12月22日再訊,曾志健與同案另一名被告、被控一項暴動罪的邱宏達獲准以同樣條件保釋,等訊審訊。
十幾歲仔便很可能孭住幾條重罪度過一生,令人不禁慨嘆:早知今日…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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