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警方修訂《警察通例》,採用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名單作為「傳媒代表」的定義。事件被黃友、記協等政治化,不停炒作,指警察打壓新聞自由、篩選記者云云。對坊間的炒作,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凌晨在Facebook發文表示「不吐不快」,指GNMIS是整個政府與傳媒的聯繫平台,一向客觀、開放、一視同仁,警隊採用此平台界定「傳媒代表」身份,並為他們在警隊行動時作可進入封鎖區內等的特別採訪安排,又怎會是打壓和篩選?林鄭月娥又強調,《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是不會改變的。
認同林鄭月娥所言,用一個公平客觀的平台去界定「傳媒代表」身份,合情又合理,支持政府,支持執法者!
原圖:林鄭月娥Facebook截圖、香港警察Facebook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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