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區議員又搞搞陣!較早前,南區區議會就警方處理區內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事宜進行討論,區議會秘書認為議題並非地區事務,遂於該議題的討論前離席,並不就該議題作紀錄。以為自己乜都可以管嘅黃區議員自然唔會罷休,南區區議會主席羅健熙昨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秘書需就該議題作會議紀錄。
羅健熙在申請書中指出,南區區議員袁嘉蔚於6月去信羅健熙,就區內一宗涉及警方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的事件,要求就「索取南區警察分區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的案件資料」納入議程,區議會秘書己表明事件非區內事務,故不應納入議程,但羅健熙不理反對,強行把事件納入會議議程中。羅健熙認為,議題涉及區內警員行為,應屬區內事務,又表示根據《區議會條例》和《會議常規》,區議會主席有權批准議程,不需獲得政府批准。
區議會秘書已講明事件不屬地區事務,黃區議員夾硬納入議程不特止,而家仲要申請司法覆核,黃友係咪惡得咁交關呀?
原圖:大公報圖片、南區區議會Facebook視頻截圖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0/0716/475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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