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刑恐《東方日報》記者案,昨天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請按此重溫),令社會譁然!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對此都大感驚訝,昨天透過社交媒體開Live發表對事件的睇法,質疑「裁判官又辯護律師上身!」
何俊賢指出,此案裁判官鍾明新已將原告定性為非誠實和依賴的證人,又話佢回應時候態度迴避,並多次提問才回答云云。就此,何俊賢質疑對一個曾經被人恐嚇過會「我實搵人搞你」壓力下,原告反應出現迴避乃是正常,都會擔心再直言之後果,實屬人之常情!因此,何俊賢認為就原告稍微迴避,裁判官就將原告定性為不可信證人,實在值得商榷!
對此何俊賢看法,大家認同嗎?不妨講講你對判決睇法!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7/0603/86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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