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9日的中環集會,一名60歲家庭司機,涉嫌推撞速龍小隊成員胸口,以及拳打其下巴,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判囚1個月。判決後,辯方立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准以1萬玩保釋,以及維持本來的其他擔保條件。
60歲被告施振英任職家庭司機,被控以一項襲警罪。辯方堅稱被告並無襲擊警員,就算有,都是被警方使用過度武力下而作出的合理反應。但裁判官香淑嫻表示相信兩名控方證供,認為兩警於事發時雖手持警棍,但沒有對被告使用武力,反而被告主動向警員A施襲。最終法庭判被告罪成,香官指,本案具嚴重性,所以必須判處監禁,最終判被告入獄1個月。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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