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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去信記協等協會 批有人美化暴力
7.1港島之亂
警拉假記者

2020.07.03 17:30 時事

7月1日本是慶祝香港回歸嘅日子,但卻有黑衣出嚟搞事,幸有警方出動止亂,期間卻有假記者身在現場,不知有何所圖!警方事後致函多個傳媒組織,列舉7.1當日部分人或媒體的不當之舉,包括偏頗報道及假記者事件,並對此表示非常遺憾。

警方向香港記者協會、攝影記者協會、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以及新聞工作者聯會發信,講述7.1當日的事情。警方表示當日在銅鑼灣,發現一名身穿黃色、寫上「記者」字樣背心嘅女子,女子當刻無進行採訪工作,其後確認女子並非記者,以涉嫌非法集結將其拘捕。

直播警員資料 做法不專業

警方又指出,在警員被刺傷事件中,拘捕過程有媒體近距離採訪,行為阻礙警方行動。同時批評有媒體以「市民合力擊退落單警員」形容事件係顛倒是非,美化暴力,對此感到非常憤慨。

另外,對於時代廣場有人將大量印有警員個人資料的單張撒喺地下,有網媒對此進行特寫鏡頭,將資料直播一事,警方批評做法極不專業,同時指其可能違反有關禁制令。

有人身披記者反光衣,身處執法現場,偽冒記者目的為何?事件或再引起討論是否需要監管記者發牌,再問一次,大家認同?

原圖︰香港警察Facebook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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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人
¤公開駁斥馬道立聲明¤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聲有關香港治安法的問題發表了官方聲明。聲明一如以往聲聲說要維護香港司法獨立。重覆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的謬論。其最終目的是要獨攬香港司法大權,架空香港特首的權力。把特首就司法人員的任命變爲一個橡皮圖章。如果特首你不問過老子,你就不能任命任何司法官員。讓我們小心看看下面兩句摘錄: ※※※馬道立聲明 — 指定法官是由行政長官經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後作出指定。※※※中央香港國安全法第44條 — 行政長官在指定法官前可徵詢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我們就知道馬道立和他的前輩怎樣費盡心思把原文的意思扭曲利用以維護他們的利益。在中央的原文本清楚指出特首在指定法官前『可』徵詢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現在馬道立的技倆是:第一,他故意忽略那個“可”字。有個“可”字是表示可以徵詢終審庭首席法官的意見,但也可以不徵詢首席法官的意見。現在馬道立私自把這個“可”字刪掉,變為特首在指定法官前要徵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第二,馬道立也私自刪除了同時可徵詢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意見。變成他一家獨大。香港這次發生暴亂主要是基於對國家安全法律有漏洞,所以要花費這麼多時間,人力和物力才制定這個香港國安法以彌補基本法的不足。故此不能也不應完全只按基本法來實施香港國安法。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