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正式去馬,教育局昨向全港中小學發出有關展示國旗、區旗以及奏唱國歌的指引,要求全港中小學要提供學生學唱國歌的機會,並教導他們知道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及相關禮儀。指引又講明,中小學須在元旦(1月1日)、特區成立日(7月1日)及國慶日(10月1日)等舉辦慶祝活動時升國旗、區旗和奏唱國歌。
香港作為國家一份子,尊重自己國家和唱國歌都是天經地義,我們自然要教年輕一代正確認識國歌!中國人當然大力支持!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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