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應保留部分國安法案件管轄權,立法絕不可只是虛有其表!全國港澳研究會今早在深圳,舉行「紀念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國際研討會」。期間,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表示,中央管轄危害國安的案件,必須「要有實際抓手,產生有效震懾」!
黑暴騷亂下,港獨思潮蔓延,中央因而出手訂立「港版國安法」,勢要止暴制亂。雖然相關條文未公布,但是已為社會所關心。今日在研討會上,鄧中華提及國安法事宜,更表明立法後中央對案件管轄,不能是「喊喊口號、做做樣子」。他指出中央「應當保留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發生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實施管轄的權力。」
鄧中華強調,中央採管轄的案件「少之又少」,並不會取代港司法機關責任,亦不影響香港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他又認為中央在港維護國安的機構,應與特區相關的機構協調。
香港陷亂,近日聚眾之事有再起之勢,更離譜是港獨之聲日見嚴重!立法遏獨,刻不容緩,更是有理有據,支持中央果斷出手!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