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草案於上月28日經全國人大通過,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在國安法下,香港有必要設立國安機構,而且應設立有中央角色的專門法庭,以審理國安法的案件。葉國謙又表示,專門法庭的法官,須有別現時香港法庭的法官,要先經人大常委同意,再由香港特首委任,才可收平衡之效。
葉國謙所言確實有理,經由人大常委同意,至少可以杜絕偏袒黑衣的黃法官出現,作出的判決會更持平!
原圖:香港電台新聞截圖、大公報
http://photo.takungpao.com.hk/politics/2018-03/1435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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