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槍男生等7人涉暴動昨提訊,案件延至6月9日再訊,各人獲准保釋。
去年10月1日國慶日,多區出現騷亂,其中18歲中五男生曾志健涉在荃灣參與暴動時被警員槍傷,昨日他與另外涉案6人提訊。7名被告分別為陳珩(清潔工,39歲)、陳金國(VTC學生,19歲)、李振文(程式員,25歲)、馮清華(VTC學生,21歲)、郭小琴(港專上學院學生,22歲)、曾志健(中五學生,18歲)及邱宏達(理大博士生,26歲)。
眾人所涉罪名為參與暴動、襲警等。最終案件延至6月9日再訊,向人均需定時到警署報到。
一句到尾,支持法庭嚴正裁決!
原圖︰now新聞截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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