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被爆出日前深夜與40多人在酒吧「開會」,並耀武揚威式指自己以議員身份執行公務獲豁免(請按此重溫)。特首林鄭月娥昨晚發帖,讚揚市民自覺減少拜山,話風一轉,即狙擊諸多辯駁的陳淑莊,特別一提:「有關禁止羣組聚集規例雖然訂明『在立法會或區議會進行的程序屬必要的羣組聚集』可獲豁免,但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羣組聚集,即使是在履行他們認為的議員職能,都不在豁免的範圍內。」
好一句「即使是在履行他們認為的議員職能,都不在豁免的範圍內」!問題來了,若政府指出議員在議會外無豁免,而肇事議員卻一直狡辯,這是否會令市民覺得「禁聚令」得個樣冇料到?政府需否嚴正執法,向此等議員發告票呢?
原圖:星島日報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