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5 星島:"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還柙100天,懇請法庭考慮到他即時認罪,案件非嚴重的襲警案,被告所用的雨傘亦稱不上為武器,涉案警員沒有受傷,望可輕判。" 豬雜軟淋淋係武器?豬雜軟淋淋都被F官判定咗為係武器啦。判咗入獄啦。有咗案例啦。傘尖又硬又尖你竟然話唔係?Put your money where your mouth is, 被我插一下,你唔死先至再講?
3天前
黃就是蝗
你又試吓响條街度,用把伸縮傘,輕輕力隨便督隻曱甴一下?(哦,最好係出咗名係曱甴嘅曱甴。)睇吓有冇得話俾兩千蚊就甩到身?[] 點解用伸縮傘?因為一定係膠頭,而且大直徑,仲槓桿唔到發力。長傘呢,傘頭如果金屬就細直徑過膠頭,仲可以抽後大力插。兩比之下,伸縮傘一睇就知「所用武力程度更低,目的旨在挑你F官,涉案曱甴亦肯定沒有受傷」。[]真係唔明。 「監禁留畀嚴重嘅案件」?呢個係咪法庭指引?原因係咩?驚爆倉?F官幾時要負責埋呢D行政事務嘢?[] 若犯嘅法按法例係可以判入獄、應要判入獄嘅話,唔係就應該判入獄咩?唔係話有條英國大法師偉言話 Justice needed to be seen 嘅?[] 唔知道如果被督嗰個係F官,說話又會點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