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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消防員涉
襲警 抗拒警員 藏械
須還柙至2月4日再訊

2020.01.21 20:40 焦點

去年11月10日,多區發生衝突,警方在旺角拘捕多人,其中4名男子被控管有違禁武器、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4人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4案押後至2月4日以索取律政司意見。其中一名被告是33歲消防員方志雄,案發當日在旺角山東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襲擊及抗拒署理警長X,並管有4支汽油彈、鐵筆、鐵槌及摺刀,被控襲警、抗拒警務人員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3項罪名。被告及另一名涉案銀行職員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柙看管。另外兩名涉案倉務員及文員則准繼續保釋外出。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85466/%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6%B6%88%E9%98%B2%E5%93%A1%E9%8A%80%E8%A1%8C%E8%81%B7%E5%93%A1%E6%B6%89%E8%97%8F%E6%B1%BD%E6%B2%B9%E5%BD%88-%E7%BA%8C%E9%82%84%E6%9F%99%E7%9C%8B%E7%AE%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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