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4至17日是特首林鄭月娥一年一度到京述職的日子。特首如何述職,不用我們一介草民置喙。但作為市民,筆者是期望見到特首在述職前後,能為香港做下面的事:
1)主動要求中央釋法來澄清《緊急法》是否違憲,其核心是從香港法院手中拿回本來不屬於法官們的「違憲審查權」。動用《緊急法》和藉此制訂《禁蒙面法》,事涉香港止暴制亂,廣義來說,事涉「國家安全」,怎可能由幾位大老爺任意詮釋?大老爺們事必稱英倫,英國法院便會在「國家安全」事宜,主動避位,不會受理。否則2013年斯諾登事件時,英國《衛報》也不用俯首貼耳,任由蘇格蘭場警察監控下,把電腦硬件中尚未登載的斯諾登資料(當然是跟英國參與美國的環球竊聽有關)全面砸碎。對!是砸碎,英國警方做得夠狠吧,而《衛報》無法向法院要求發出禁制令來保障其「新聞自由」。在英國,面對「國家安全」,新聞自由顯得何其蒼白!然而此事若出現在香港,法院會不插手?警察能砸碎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電腦硬盤?
2)就成立特別法庭以審理黑暴以來的6000多名被拘捕者,尋求中央支持。因為若林太行出這一步,雖然這根本是模仿英國2010年的暴亂的做法,但香港的藍血大狀當然會起哄,法庭也可能來個「違憲審查」,刻意削弱特區政府的行政主導。林鄭特首是否會在述職報告內預估這情況,及提出應對之首。預敵之先,一定是現今複雜多變的政局下致勝之道。
3)效忠問題,今天的局面已經演變成「國家認同」與否之爭,黃絲口不說「港獨」,但對所有侮辱和貶損國家象徴的行為,視而不見,甚至曲意維護,把國旗、國徽視為死物,卻對美國旗珍之重之。在遊行時滿街都是大幅美國國旗,為何對自己國家國旗肆意踐踏,對異國國旗卻視為珍寶?因此,特區政府若再以為今天的反修例運動只是純粹的本地的不滿政府運動,未免太小看了問題的複雜性。筆者相信林鄭特首貴為「天子門生」的政務主任(Administrative Officer,AO),一定較筆者聰明,她應會在述職報告內提及如何加強香港人尤其公務員(特別是紀律部隊人員)、公職人員的「國家認同」,例如要求所有公務員及「新科區議員」,必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如不公開宣誓效忠,即視作無效,重新安排該區補選。
上述3點是筆者微末之力所能想到的。林鄭特首遠較筆者聰明,掌握的資料更多,自會想到更全面、更仔細、更透徹。當然政治很多時不光是想得更透、更細、或者是更遠,而是有沒有政治承擔、勇氣和決心!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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