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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刑毀輕鐵站各賠14萬
兩少年判入更生中心
大家點睇?

2019.12.03 19:20 時事

違法難逃法網,青少年勿以身試法!17歲的郭溢朗及15歲少年,於今年9月7日凌晨,喺屯門區連環毀三個輕鐵站多項設施,兩人早前承認三項刑事毀壞罪(請按此重溫),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稱時稱郭有過度活躍症、讀寫障礙等,亦為所為而感內疚;15歲被告則患亞氏保加症,同樣為自己的行為而感後悔。

不可用違法行為追求理念 

不過,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判刑時指出,儘管是有崇高理念,也不可以用違法嘅行為表達訴求。有鑑案情嚴重,加上認為短期嘅拘押可助兩被告改過自身,終判兩人入更生中心,另分別需向港鐵賠償14萬元。

對於呢個判刑,大家有咩想講?

原圖:星島曰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52203/%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9%80%A3%E7%92%B0%E6%AF%80%E5%A3%9E%E5%B1%AF%E9%96%80%E8%BC%95%E9%90%B5%E7%AB%99-%E5%85%A9%E5%B0%91%E5%B9%B4%E5%88%A4%E5%85%A5%E6%9B%B4%E7%94%9F%E4%B8%AD%E5%BF%83%E5%90%84%E8%B3%A0%E5%84%9F%E6%B8%AF%E9%90%B5%E9%80%BE14%E8%90%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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