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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又一個獲放生
點睇陳淑莊唔使坐監?

2019.06.10 19:40 焦點

腦有瘤的陳淑莊今日判刑,結果係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變相又放生一個佔犯。大家點睇?

圖:HK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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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人
改革香港司法制度 香港越來越多法官因自已的政治立場,而運用自己的權力赦免或輕判罪犯,視法律的公正如兒戲。另一方面我們要求法官保持政治中立,不偏不倚判案量刑,則根本是椽木求魚。除非法官是機器人,否則這是辦不到的。人是政治動物。就算有人刻意去躲避政治,到時政治自然找到你,任何人都躲不過。以下是本人要求改革香港司法制度的芻議,提供有心人的討論。 1. 行政保留法官提名權 2. 法官不得持有外國護照 3. 設一個倍審員管理機構登記,公開以六合彩攪珠方式挑選所有所有案件之倍審員 4. 倍審員資格最低學歷為初中畢業。所有合資格公民自動會加入倍審員登記名冊。除了患有嚴重疾病,或健康情況不許可,若被抽中的倍審員都不得以任何籍口逃避。 5. 提高倍審員待遇 6. 中級或以上所有案件都由倍審員裁決,法官只能依照倍審團的決定執行判刑。 7. 倍審團不只要裁決被告有罪,沒罪,還要決定刑罰的輕重。法官有責任清楚向倍審團解釋案件的輕,中,重的刑罰是什麽。又每級刑罰最低是什麽。由倍審團決定刑罰應屬那級。法官只能執行,不得違抗。 8. 如因重病,以人道為理由,保外就醫而緩刑,則需在緩刑期間放棄一切公職,包括民選資格。緩刑期滿再由倍審團決定是否特赦或繼續服刑。 9. 為免有人濫用公費有理無理上訴或司法復核,如經倍審團裁決,認為沒有理由濫用公眾資源,則要原訴人賠償所有費用,或判監禁以作償。
2019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