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德國為旺暴主犯黄台仰及李東昇提供政治庇護,激起香港社會公憤。有網民認為批准保釋的法官應引咎辭職,此雖氣話,卻不無道理,面對眼前情況,我認為特區政府、司法機構及民間社會應採取以下三項行動。
第一、政府應向德國當局清楚表明,黃台仰及李東昇二人不應獲得政治庇護,因他們不是由於發表了什麼政見而被起訴,而是因為他們參與甚至有份發動旺角暴動,那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暴力行為,任何文明社會都不應姑息的刑事罪行,請德國政府取消庇護安排,按國際標準引渡二人回港受審。
第二、若德方堅持要庇護黃台仰,即已清楚顯示歐美國家對香港泛獨份子的態度,如果連擲磚襲警的旺暴暴徒都可以獲得政治庇護,偽裝「爭取民主」的佔中份子就更加不可能不獲得他們優待。經一事長一智,將來司法機構應該更加注意疑犯潛逃風險,不應再批准佔中案被告保釋。律政司應該盡快對所有佔中禍首提出檢控,以免夜長夢多,佔犯外逃。
第三、對民間來說,此事也進一步突顯了逃犯移交的重要性。特區政府現正著手修訂《逃犯條例》,希望進一步堵塞有關漏洞。雖然是否遣返逃犯的最終主動權在對方手上,但我方的法例愈清晰,便有愈強的理據向對方爭取。
請大家Share廣傳出去,一起支持當局修補法例漏洞,嚴懲佔中旺暴份子,希望世上所有的罪犯都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所有善良的人和執法者都得到法律保障!
原圖:HKG報、文匯報圖片
http://news.wenweipo.com/2017/12/02/IN1712020025.htm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