咩先叫有貢獻?大家仍記得朱經緯(朱Sir)如何用心保護市民、服務社會,最終朱Sir卻要受刑獄之苦……相反,佔中九犯煽動佔中、荼毒青年,卻有人只被判緩刑及社服。佔犯被判刑後,引起不少市民不滿,民建聯陳恒鑌更嬲到為朱Sir抱不平,反問為何維護法紀的朱經緯要坐冤獄,大呼法治何在!
佔中九男女案中有四犯竟被放生,當中朱耀明更因年事高及「有貢獻」而被判緩刑唔使坐監,陳恒鑌因而嬲爆,在其Facebook為朱Sir喊冤,質疑佔中暴徒因「服務社會」而被判緩刑這一點,陳恒鑌指朱Sir大半生服務市民,作出貢獻,反問朱Sir是否亦應該獲得緩刑,但朱Sir最終卻要入獄,陳恒鑌以此質疑法治是否被彰顯。
陳恒鑌敢言,為執法者抱不平!一方在執法,一方在違法,下場迥異,這豈不令人扼腕?
原圖:大公報、HKG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7/0414/3441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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