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男女罪成,香港市民額首稱慶,有人恥笑九犯講一套做一套,上法庭前高舉所謂「公民抗命」,大喊無畏無懼,上庭後卻一個二個九個唔認罪,拒絕「得仁」。對於九犯嘅庭上縮沙,黃主持曾志豪就有咁嘅解釋:「他們申辯除了為自己,其實更是為了公眾日後的示威權利而抗辯」。
黃媒《明報》刊登曾志豪文章,曾文中指坊間對九犯罪成有很多觀點,他必須「答辯」(其實與他何干?)。文章甫開首,曾志豪即幫九犯大搬龍門,指所謂「公民抗命」只是預期代價而非最終結果云云,並指九犯被控罪名不是「非法集會」,而是刑期更重的「煽惑他人公眾妨擾」,「所以入獄並非他們要『求』的『仁』」。說穿了,其實不就是玩大咗,又不想承擔責任嗎?
曾志豪續稱,「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的檢控範圍較廣,不利黃友日後的示威行動,是故九犯選擇申辯而拒絕認罪,實在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公眾。原來,曾志豪亦唔係為了九犯而「答辯」,而係為了黃友日後搞事而著想。
對於香港人慘被代表,大家會點回應黃主持呢?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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