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判決前後,港台時事節目又掀起一輪爭議,在社會上網絡上鬧了一陣子,設想鬧到去港府處無非又是一句「編輯自主」了事,搞到我這個身為編輯的人也很有疑問,謹從編輯角度提幾個問題,不知港台總編輯梁家榮能不能解答?
佔中案判決前夕,為什麼港台王牌節目《鏗鏘集》會為被告陳健民播出一套歌頌式的特輯?這是「紀錄片」還是讓他抒發個人政見?還是編採人員趁機抒發自己的政見?要TVB硬食在黃金時段播這種節目公道嗎?
判決前的那個星期天,《城市論壇》要討論佔中本無不可,但為什麼不能請案外人來發表意見?為什麼非要請身為被告的黃浩銘做嘉賓?公營電視台提供大氣電波讓案件被告公開自辯,不怕影響司法公正嗎?
再看佔中案判決當日的港台即時新聞,總共發布了33篇相關報道,合共引用了16個反對派人士或組織的言論,卻只報道了9個建設派人士或組織的意見。
民調顯示反對與支持佔中的市民呈7:3比(2014年10月香港研究協會),為什麼在港台的報道裡,反而變成六成半人撐佔中三成半人反佔中呢?請問這是不是客觀公正報道反映實情?
而且那三成半反佔中意見都是在下午兩點半之後才出現,兩點半前是一面倒的撐佔中言論。這又是為什麼?
為什麼佔中搞手戴耀廷步入法庭前只是說了一句毫無新意的欺世口號「繼續爭取民主」,就可以換得港台在開庭前後兩次重複報道?(09:09〈戴耀廷籲續爭民主〉和12:24〈佔中案裁決前 戴耀廷呼籲繼續爭取民主〉?
為什麼前港督彭定康只是發了一個聲明,就可以獲得港台兩次報道?(15:08〈彭定康:用過時法律控罪採取報復式檢控會造成極大分裂〉和18:01〈彭定康斥特區作報復式檢控〉)本港建設派議員麥美娟同樣有就判決發表意見,卻要二合一放在〈葉劉淑儀認為佔中案各被告定罪合理〉的文尾?二人被迫「共享」一篇報導?
這是什麼編輯判斷?是否在港台編採的心目中,一個過氣英國政客的意見真的那麼重要?香港電台作為一個公帑支薪的政府部門,奉行的究竟是哪一種編輯自主?
究竟誰才是港台的「主」?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港台視頻截圖、港台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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