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雖說天公地義,但未必個個都記得(願意)主動還錢。內地有位98歲婆婆,突然醒起半世紀前嘅一筆欠債,竟立即動身冒雨徒步行3公里去償還,不知是否考慮到通脹呀、利息呀,婆婆一還就是一百二十倍。
98歲嘅浙江婦人孫杏寶憶述指,50年前大仔結婚時,請求同村嘅張發林幫佢製作家具,但因為屋企太窮,所以拎唔出工錢畀張木匠,加上張木匠從來都唔追債,整整下婆婆自己都唔記得咗,當時大嗱嗱嘅10蚊人仔,一欠就欠咗50年。
今年2月,婆婆突然醒起呢筆債,於是即刻去銀行提取1,200蚊人仔養老金走去張木匠嘅屋企。由於年紀大嘅關係,3公里路,婆婆足足行咗一個鐘。
到達張木匠家時,婆婆二話不說,即刻將1,200蚊拎晒出嚟還畀對方,即原本10蚊嘅百二倍,更指「我欠你們的,帶來了,你們別嫌棄」。張木匠夫婦一開始拒絕收取還款,但因為婆婆表示還債一定要還,更指如果唔係就瞓唔著,張木匠夫婦先收下呢筆錢。
小事大意義,這就是誠信,但又有幾多人做得到?
原圖: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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