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仇警友要怎樣才滿意?日前油麻地發生斬人案,警員為保護市民,在危急情況下而鳴槍,最終擊斃施襲者。這一件除暴安良的事,卻受到仇警友猛烈攻擊。《經濟日報》副社長石sir石鏡泉為此大抱不平,先指警員阿龍「英勇而果斷」,又指一班批評者的要求「苛求兼不切實際」。
石sir今日在《晴報》以〈合理執法 毋庸質疑〉為題撰寫專欄,評論油麻地警員開槍事件時指,有部分人對警察有「讓人費解的質疑和疑慮」,直言社會有一股「不信任警察,甚至仇警風氣」。
文章又指,警員阿龍「英勇而果斷」,制止兇徒繼續行兇,認為能「制止無辜市民受到傷害,開槍便完全合理而正確」。文章又指,警員是次開槍完全符合《警察通例》當中的「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
對於外界有批評指警員開槍應射非要害部位,如手腳位置,文章認為「危急關頭兼受現場環境所限」,反問批評者是否「苛求兼不切實際」。文章最後指,所有警察都曾發誓維持社會秩序及保障市民生命財產,「若市民不信任警隊,一旦需要求助,誰還可堪信賴」?
一班仇警人士如此苛求,他日因警察留手而有人喪命,恐怕又會反過來指摘警方辦事不力。公又是他們,字又是他們,何解可以與斯無恥?
原圖:文匯報、HKUSPACE
http://paper.wenweipo.com/2019/03/17/HK1903170007.htm
https://alumni.hkuspace.hku.hk/cht/events/photo/detail/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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